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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白县:河湖长 河湖警长 检察长 法院院长共护一方碧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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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“河湖长+河湖警长+检察长+法院院长”共护一方碧水主题宣传活动

      9月20日上午,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县民族广场开展“河湖长+河湖警长+检察长+法院院长”共护一方碧水主题宣传活动。
长白县法院院长携同相关部门负责的同志向居民发放“四长”制宣传单、环境宣传手册100余份,并就“四长”制进行了讲解,呼吁群众爱水、节水、惜水,并讲解河道管理知识,宣传河湖长制的意义、工作职责、保障措施等。

      长白县法院干警表示,长白法院将全面落实“四长”制工作,多形式、多层次强化宣传活动,让广大群众了解并积极投入到保护生态环境、保护水源的活动中来,积极营造全社会共防、共治、共享的良好氛围。(供稿:吉林省长白县法院行政庭 刘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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